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8/2006
  • 公佈日期
    2006-1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 / 特殊和危險廢物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 摘要
    許可修改十二月三十日第43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525-1526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第43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