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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21/2007
  • 公佈日期
    2007-02-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常設基金 / 組成 / 行政委員會 /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2007 /
  • 摘要
    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頁數
    第1122-1123頁
  •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公佈的第6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調整有關常設基金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