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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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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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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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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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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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聲明;申報;聲明書;宣告 / 土地 / 長期租借 / 批給;特許 / 批給合同;特許 / 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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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鑒於確定不履行合同,宣告解除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木橋街的土地修改批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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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08-1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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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宣告解除由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第71/SATOP/95號批示規範的修改合同,維持由目前的持有者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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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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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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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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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