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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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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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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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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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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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免職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港口管理有限公司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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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工作需要,免除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職務。(盧貴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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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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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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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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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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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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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