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8/2007
  • 公佈日期
    2007-04-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職責 / 標誌 / 澳門聯絡處(里斯本)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葡萄牙 / 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修改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的名稱、人員制度及標誌。
  • 頁數
    第911-912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7/2000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