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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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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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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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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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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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職責 / 標誌 / 澳門聯絡處(里斯本)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葡萄牙 / 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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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的名稱、人員制度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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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1-9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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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7/2000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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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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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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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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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