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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4/2007
  • 公佈日期
    2007-04-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收費制度 / 收費;票價 / 價格 / 電能 / 2007 /
  • 摘要
    訂定經第5/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八月三十日第35/86/M號法令第十九條所指的Crf、Crg和Cri參數的數值。
  • 頁數
    第92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
    廢止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3/95/M號訓令。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5/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