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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9/2007
  • 公佈日期
    2007-05-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組成 / 2007 / 2008 / 2009 /
  • 摘要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3540-354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所委任的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二組第3698頁內的更正書(第16/2007號),更正中文文本中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