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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3/2007
  • 公佈日期
    2007-05-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人力資源辦公室 / 2007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黃志雄)
  • 頁數
    第3689-3691頁
  •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70/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第6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第(十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