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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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2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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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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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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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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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旅遊 / 文化 / 促進;提升;推廣 / 馬來西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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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來西亞馬六甲州馬六甲古城委員會在推廣澳門旅遊及文化方面的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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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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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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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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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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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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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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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