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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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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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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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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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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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報酬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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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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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671-56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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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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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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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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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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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