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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9/2007
  • 公佈日期
    2007-08-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制度 / 社會保障 / 員工;勞工 /
  • 摘要
    在經第19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內增加第二十五款至第三十款。
  • 頁數
    第1378-1379頁
  • 註記
    本批示由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增加第二十五款至第三十款。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