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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6/2007
公佈日期
2007-08-15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調整;更新
/
常設基金
/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2007
/
摘要
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常設基金的總金額。
頁數
第6952-6953頁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第2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第6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第7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常設基金的總金額。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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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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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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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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