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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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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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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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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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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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銀行 / 商業銀行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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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有需要的情況下,以信貸方式,向匯業銀行有限公司提供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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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86-15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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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