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5/2007
-
公佈日期2007-12-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2007 / 2008 /
-
摘要許可訂立向“嘉樂庇大橋提供理論與結構分析研究”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1713-1714頁
-
註記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1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