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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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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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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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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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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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 稅務豁免 / 支付;繳付 / 所得補充稅 / 博彩 / 娛樂場;賭場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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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例外情況豁免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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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20-17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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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刊登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產生效力。
第一款所指豁免為期五年,從二零零七年度開始,於二零一一年度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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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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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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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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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