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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2008
  • 公佈日期
    2008-01-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重型客車 / 公共運輸 / 公共道路;街道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 摘要
    在塔石廣場設置一停車場。
  • 頁數
    第21-2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