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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12/2008
  • 公佈日期
    2008-02-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人員編制 /
  • 摘要
    修訂經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修改該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 頁數
    第197-19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79/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訂的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取代《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二十三條所指之人員編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9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