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9/2008
-
公佈日期2008-03-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
-
頁數第2328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九)項。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