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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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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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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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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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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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體育發展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 / 奧林匹克泳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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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和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清潔服務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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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063-50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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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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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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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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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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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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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