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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9/2008
  • 公佈日期
    2008-06-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代表 / 法國 / 新加坡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法國及新加坡市場代表的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5064-5065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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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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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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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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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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