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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審計長批示 (DESCA) 4/2008
  • 公佈日期
    2008-06-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審計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審計署 / 2008 /
  • 摘要
    修改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第九項的行文。(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頁數
    第5811頁
  • 註記
    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第一款第七及第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