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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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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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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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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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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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災難 / 自然災害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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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重建的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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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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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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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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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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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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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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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