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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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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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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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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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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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2008 / 2009 / 建築 / 澳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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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 “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地盤平整及山坡護土工程” 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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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86-10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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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0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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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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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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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