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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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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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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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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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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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勞工事務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軟件 / 調整;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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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供應傳真系統開發工具及升級傳真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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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2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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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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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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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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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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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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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