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6/2008
-
公佈日期2008-11-1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橋樑 / 擬訂草案 / 氹仔島 / 修改 / 2004 / 2008 /
-
摘要許可修改第32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許可訂立“第三條澳氹大橋南面引橋處氹仔新海岸線的景觀整治和輔助道路施工方案”編製工作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1161-1162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的第32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