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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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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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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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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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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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填海;堆填 / 路氹城計劃 / 修改 / 2004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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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0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許可訂立“路城連貫公路東側區城填土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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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62-11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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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0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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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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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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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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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