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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1/2008
  • 公佈日期
    2008-1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體育設施 / 應用;使用 /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 /
  • 摘要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名為《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的設施。
  • 頁數
    第127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奧林匹克綜會體多層停車場》。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8/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第38/2024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