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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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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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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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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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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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體育設施 / 應用;使用 /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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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名為《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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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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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奧林匹克綜會體多層停車場》。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8/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第38/2024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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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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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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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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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