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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9/2008
公佈日期
2008-12-31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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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續任行政當局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代表。
頁數
第11876頁
註記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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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第59/97/M號法令,核准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之新組織法 —— 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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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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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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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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