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1/2008
-
公佈日期2009-01-0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法律(澳門特區) / 立法會 / 選舉法 / 選舉 / 選舉資格 / 自然人 / 法人 /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 直接選舉 / 間接選舉 / 廣告;宣傳 / 上訴 / 終審法院 / 抵觸;不得兼任 / 廢止 / 立法會議員選舉總核算委員會 / 刑罰;處罰;處分 / 治安;保安;安全 / 老人 / 殘疾人士 / 婦女 / 妊娠 /
-
摘要重新公佈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全文。
-
頁數第21-79頁
-
註記重新公佈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全文,並引入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1/2008號法律所作出的修改。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2/2012號法律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三條。
-
相關法規
- 第3/2001號法律,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第11/2008號法律,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更正,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的第3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重新公佈的經第3/2001號法律通過,並經第11/2008號法律修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告一則,關於公佈《選民登記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前文本及現行文本的比較表。
- 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告一則,關於公佈《選民登記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前文本及現行文本的條文編號對照表。
- 第12/2012號法律,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