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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2009
  • 公佈日期
    2009-01-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9 /
  • 摘要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頁數
    第35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校年度。
    調整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1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
    廢止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