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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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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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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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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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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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副組長(小組) / 委員;理事 /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 / 2009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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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北區、中區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召集人(張素梅)、副召集人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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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07-11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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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二組第8987頁內的更正書(第21/2009號),更正中文文本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