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1/2009
-
公佈日期2009-04-1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9 /
-
摘要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頁數第64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生效,並自二零零九/二零一零學校年度起實施。
調整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3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