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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1/2009
  • 公佈日期
    2009-04-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9 /
  • 摘要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頁數
    第64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生效,並自二零零九/二零一零學校年度起實施。
    調整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3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