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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4/2009
公佈日期
2009-04-15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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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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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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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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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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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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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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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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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圍網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380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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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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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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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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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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