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0/2009
  • 公佈日期
    2009-05-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解除;脫離 / 公產 / 私產 / 土地 /
  • 摘要
    將一幅屬澳門半島金龍巷一部分的地塊脫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產,並納入其私產作為無主土地,以便與相鄰土地合併共同利用。
  • 頁數
    第706-7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