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3/2009
  • 公佈日期
    2009-06-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擬訂草案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法院 / 大廈 / 2007 / 2009 / 修改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18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新建法院大樓圖則)
  • 頁數
    第876-877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8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