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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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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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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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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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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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司庫;出納 / 委員;理事 / 大學校董會 / 澳門大學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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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澳門大學校董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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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85-111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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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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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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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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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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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