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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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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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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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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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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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職責;授予 / 助學金 / 委員會;佣金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澳門基金會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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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訂經第27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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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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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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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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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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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