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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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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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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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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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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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治安;保安;安全 / 防衛;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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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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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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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6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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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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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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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