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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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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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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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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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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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 項目組 / 行政-技術輔助 / 秘書處 / 常設秘書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中國 / 葡語國家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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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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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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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3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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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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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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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