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1/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2009 / 2010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新城政法區暨孫逸仙大馬路海濱城市設計總顧問技術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754頁
  • 註記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9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