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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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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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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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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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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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代表 / 兼任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組成 / 2010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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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委任兩名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的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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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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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所指成員及秘書長的任期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