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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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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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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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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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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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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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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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95-24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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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被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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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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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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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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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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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