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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6/2010
  • 公佈日期
    2010-05-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城市固體廢物 / 焚化中心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開展澳門固體垃圾焚化中心設備擴容和現代化的綜合管理服務,包括設計、工程管理和營運及保養附加服務)
  • 頁數
    第332-333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