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4/2010
  • 公佈日期
    2010-05-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組成 / 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罪行;犯罪 / 人員替換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
    修改第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四)項。(委任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的新成員)
  • 頁數
    第550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