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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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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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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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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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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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代表 / 母親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婦女 / 2010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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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委任澳門紅十字會一名代表為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並續任該委員會若干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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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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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第4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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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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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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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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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