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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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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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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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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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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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大廈 / 2008 / 邊界 ; 國界 / 2009 / 關閘總站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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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16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關閘邊檢大樓擴建工程第二期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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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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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6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5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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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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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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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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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