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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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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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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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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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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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 工作小組 / 都市房地產 / 促進;提升;推廣 / 不動產 / 組成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法務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房屋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財政局 / 物業登記局 / 消費者委員會 / 負擔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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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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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33-4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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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生效。
工作小組的預計存續期為三年,可續期。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8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三款第(九)項和第(十)項,以及將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的存續期延長三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53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撤銷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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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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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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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