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4/2010
  • 公佈日期
    2010-07-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促進;提升;推廣 / 廣告;宣傳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文化演藝活動──日常活動的服務及宣傳報導(推廣)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8505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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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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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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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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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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