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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2/2010
公佈日期
2010-12-01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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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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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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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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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更新執照管理系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13875-1387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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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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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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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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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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