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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0/2010
  • 公佈日期
    2010-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擬訂草案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
    許可訂立“望廈體育館重建—編製施工計劃”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1075頁
  • 註記
    美華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9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第19973-1998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3/2021號)。